挪用公款訴訟期多長

挪用公款訴訟期多長
挪用公款追訴期怎麼計算

《刑法》對刑事案件追訴期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