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繼子女贍養

離婚後繼子女贍養
離婚後繼子女由誰撫養

繼子女和繼父母是兩個密切聯繫的概念,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爲繼父或繼母。丈夫或妻子對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爲繼子女。繼父母子女關係是由於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親關係,


離婚時繼子女應該由誰撫養,這取決於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只有當事人之間存在撫養關係時,才需要確定撫養權的歸屬。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沒有形成撫養關係,那麼也就不需要爭論繼子應該由誰撫養的問題了。


在確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係時,主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


2、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


3、繼父母與繼子女—起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