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可不可以互爲擔保人1、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雙方是不可以互爲擔保人的,夫妻一方借貸的,另一方不可以做擔保人,夫妻財產是由雙方共同支配的。2、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