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合法監護人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情況下應該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但要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可以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 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