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財產應該如何算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財產應該如何算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財產應該如何算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的財產應該算作是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先行協議,協議不成或者沒有協議的,由法院判決,人民法院根據房屋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另外,如果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歸自己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法院應當准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