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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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買房婚後加名字是共同財產嗎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體解釋如下:

根據的是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爲,所以該房產爲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爲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至於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 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爲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

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爲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如果房屋在婚前已經付完房款,即是個人財產,但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款的部分則是共同財產,這樣的解答希望能夠解決您的困惑。共同財產的分割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建議您最好能夠詳細諮詢律師,找專業律師請登陸律師365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