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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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婚後追加女方名字當然屬於共同財產,這個只要帶着他們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去辦理就可以,實際上就是追加一個共有人,發給女方一個共有權證,如果離婚的話,因爲已經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理。有貸款的話先償清貸款,然後才能進行分割,不過有一點,那就是男方是否願意,因爲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規定,像這種婚前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即使不追加一方爲共有人,房屋也照樣爲部分共同所有,而且離婚之後產權人也不會發生變化。也就是說即使離婚,房子也是男方的。但是如果追加了女方爲共有人,那麼最後分割的時候就不一定歸男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