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一方有房產以成婚爲意圖,在婚前在房產證上增加另一方的姓名,視爲贈與,該房產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屬於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