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債權協議

放棄債權協議
放棄債權協議
債權是在一定期限內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從事一定的行爲。如果要放棄自己的債權的,需要出具書面聲明。這份書面聲明就是放棄債權的協議。免除須向債務人爲之,且債權人須有處分能力纔可以進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條,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