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彭浦新村暫住證辦理

上海市彭浦新村暫住證辦理
上海市居住證辦理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爲: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1)有合法穩定就業。 (2)合法穩定住所。 (3)連續就讀。 2、未滿16週歲的爲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爲的,不予辦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