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寫歸還時間的借條有多少年限,法律有哪些規定

沒有寫歸還時間的借條有多少年限,法律有哪些規定
沒有寫歸還時間的借條有多少年限,法律有哪些規定
債權債務糾紛一般是三年的訴訟時效。
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