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怎麼處罰

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輕微肇事逃逸的處罰是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並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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