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的主刑有拘役嗎拘役屬於主刑罰之一,依據刑法的規定,拘役是屬於刑事處罰的措施之一,拘役是相對比較輕的刑事處罰措施。根據《刑法》第三十三條, 我國刑事處罰的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包括:(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四)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