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責任種類

民事賠償責任種類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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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證據種類有哪些

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將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由原來的七個種類增加到八個種類:

1、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

2、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的證據。

3、物證。物證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狀、質量、規格、特徵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料和數據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種證據。

5、電子數據。電子數據作爲一種新的證據類型,是以電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證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說,藉助電子技術或電子設備而形成的能準確地儲存並反映有關案件情況的一切證據。從證據形式看,電子數據證據介於物證與書證之間,如電子郵件、手機短信、電子合同、網絡QQ聊天記錄等等。

6、證人證言。證人是指知曉案件事實並應當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傳喚到法庭作證的人,證人就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稱爲證人證言。證人證言有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

7、鑑定意見。是指鑑定人運用專業知識、專門技術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鑑別、判斷後做出的結論,稱爲鑑定意見。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將原來的鑑定結論改爲稱鑑定意見。民事訴訟中的鑑定意見具有廣泛性和多樣性,通常有醫學鑑定意見、文書鑑定意見、痕跡鑑定意見、事故鑑定意見、產品質量鑑定意見、會計鑑定意見、行爲能力鑑定意見等等。

8、勘驗筆錄。是指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在訴訟過程中,爲了查明一定的事實,對與案件爭議有關的現場、物品或物體親自進行或指定有關人員進行查驗、拍照、測量後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