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須提交資料 1、本人自述事故經過。 2、1-2人的旁證材料,旁證材料寫好後,由申報企業註明旁證人身份並加蓋公章。 3、原始病歷和醫療診斷證明並複印(原件覈對後退回)。 4、當月考勤資料(蓋章)。 5、職業病認定工傷須提供病者的職業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以及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