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怎麼去認定

污染環境罪怎麼去認定
污染環境罪怎麼去認定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了國家防治環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