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久構成婚姻事實

結婚多久構成婚姻事實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爲,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爲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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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算是構成婚姻詐騙罪

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爲。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而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這是明確規定婚姻無效的幾種情形。

欺詐婚姻不屬於婚姻無效的幾種情形。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要成立詐騙罪,主觀方面要有非法佔有財物的故意,客觀方面要有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得對方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