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誰主張債務人的抵消權

向誰主張債務人的抵消權
向誰主張債務人的抵消權
抵消是債的關係消滅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自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消滅。債權轉讓中債務人對原債權人享有的抵消權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合同產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合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