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一下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

瞭解一下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
瞭解一下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監管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爲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的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