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受害人不承認被害可不可以立案

搶劫受害人不承認被害可不可以立案
搶劫受害人不承認被害可不可以立案
1、在搶劫案件中,受害人不承認被害的,檢察機關同樣可以立案調查。
2、《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3、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