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贈與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內贈與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內贈與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內獲贈的房產,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主張分割,協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贈與合同中該房產確定只歸一方的,則屬於受贈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