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贈與房產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婚後贈與房產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婚後贈與房產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婚後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資購房贈送給自己的子女,若沒有公證說明該房屋是贈予夫妻雙方的,則默認爲父母對自己子女的饋贈,屬該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前房產

其中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自己付清全部房款並獲得房產證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民法典的規定中,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同房產

共同房產有一個特徵就是夫妻雙方對該房屋的購買都有出資。無論是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出資購買,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獲得房產證的,還是由其中一方在婚前師傅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獲得房產證的,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房產在夫妻離婚時,若對方無法律明示的需淨身出戶的過錯,都應該被分割。其中,個人財產出資部分(比如婚前首付款)與共同財產出資部分(婚後買房或還貸)按比例擇合市價分割。

比如,一套房屋購買時市值50萬,首付10萬,離婚時該房屋市值80萬,首付方得到房屋所有權,那麼需要支付對方:80×0.8×0.5=32萬。

無所有權的房屋

未過戶的二手房或小產權房,夫妻離婚時還沒有取的房產證或者根本就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因爲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第三人,在離婚糾紛案件中這類房屋不與分割,購買此類房屋的財產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則按購買價平分。

子女名下房

有的人爲了避免以後過戶麻煩,直接在購買房屋時就會把房產落在子女名下,這類房屋屬於夫妻對子女的贈送,屬於子女個人財產,在夫妻離婚時是不被分割的。

離婚大家對財產的分割,比較頭痛,離婚財產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分割婚前財產。要想多分取一些財產,首先要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對夫妻財產有轉移或者隱匿,那麼在發現時,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少分或者是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