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財產用於婚後購房,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婚後利用婚前財產買的房,其實只是財產價值形態改變,由貨幣變成等值的房產,所以本質上還是婚前財產,離婚時不需要分割。但婚後由一方的婚前財產買的房,在登記房屋產權證書時,一起登記了雙方的名字的,那麼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個人財產用於婚後購房,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