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組織者怎樣懲處

聚衆鬥毆組織者怎樣懲處
聚衆鬥毆組織者怎樣懲處
聚衆鬥毆罪,是指糾集衆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衆鬥毆的。
2、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條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