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怎麼判刑聚衆鬥毆案的處罰

聚衆鬥毆怎麼判刑聚衆鬥毆案的處罰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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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衆鬥毆怎麼判刑

聚衆鬥毆怎麼定罪,主要是指聚集多人進行鬥毆的行爲,客觀方面往往表現爲基於某種原因,而使行爲人覺得對方侵犯了自己的某種“合理利益”而產生鬥毆之念,即“事出有因”,其多出於逞強爭霸、報復泄憤等動機而實施,毆打或毆鬥對象明確,且其作爲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之一,毆鬥或毆打之前必須有聚衆這一準備過程,體現爲一種有組織、有準備、甚至有分工的犯罪行爲,行爲人必須都明知自己犯罪故意的內容,對鬥毆的實施時間、地點都是事先確定,並通知了對方,犯罪對象上也只針對被鬥毆方實施,具有共同鬥毆的目的,即很強的聚衆性。這裏的聚衆一般是指一方糾集三人以上,同時從立法本意來看,雙方必須都有聚衆的故意和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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