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受工傷是怎樣維權

農民工受工傷是怎樣維權
農民工受工傷是怎樣維權
1、用人單位逾期未申請的情況下,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事故之日起的一年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爲工傷後,若用人單位未依法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待遇的相關費用,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 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