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異議了該怎樣辦

商標被異議了該怎樣辦
商標異議了該怎樣辦
如果商標被他人異議了,可在收到異議答辯通知書三十日內進行異議答辯。
異議答辯所需資料:商標代理委託書、答辯理由書、答辯通知書或者評審證據交換通知書的原件、 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檔案、能夠支援答辯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商標異議及其處理的具體流程如下:
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
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後,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爲棄權, 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3、補正(非必經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後,如果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
4、做出異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