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誹謗成小姐

被誹謗成小姐
憑空捏造,請問被誹謗成小姐要怎麼解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以上是對被誹謗成小姐怎麼辦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