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承包土地補貼政策

合作社承包土地補貼政策
合作社農機補貼政策
國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金融支援政策。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範圍;加大信貸支援力度,重點支援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範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援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 三、財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超過18億元,主要用於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予以安排。 四、涉農項目支援政策。2010年農業部等7部委決定,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範圍;尚未明確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範圍的,應儘快納入並明確申報條件;今後新增的涉農項目,只要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都應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範圍,明確申報條件。目前,農業部蔬菜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新一輪“菜藍子”工程、糧食高產創建、標準化示範項目、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相關涉農項目,均已開始委託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 五、農產品流通政策。鼓勵和引導合作社與城市大型連鎖超市、高校食堂、農資生產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產(供)銷銜接。 六、人才支援政策。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訓納入“陽光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鼓勵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