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傷殘鑑定可以改嗎

申請傷殘鑑定可以改嗎
申請傷殘鑑定可以改嗎
一、傷殘鑑定程序需要區分自行委託還是雙方申請法院鑑定。受害人自行委託機構所出具的傷殘鑑定意見,賠償義務人不服並且有足夠反駁鑑定意見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准許,所以受害人自行委託的傷殘鑑定意見可以更改一次。
二、當事人申請法院委託相關機構進行傷殘評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除非有以下的四點情況,否則不能再申請重新鑑定:
1、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爲證據使用的其他情況。如果能夠對缺陷鑑定結論,透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其他辦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此類傷殘鑑定意見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