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三天不給我工資

曠工三天不給我工資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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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三天不給我工資怎麼辦

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欠薪。第一,用人單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應繳納社保、及時支付工資。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第二,支付雙倍工資已一年爲限,最多支付十一個月,經濟補償金根據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違法辭退雙倍補償。第三,需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可以是勞動合同、工資轉賬記錄、發放明細(需加蓋單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證人證言等證據。第四,透過訴訟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賠償、以及拖欠的工資,並要求補繳社保。具體熱線或到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