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駕駛員承擔什麼責任的

交通事故駕駛員承擔什麼責任的
交通事故駕駛員承擔什麼責任的
1、根據司機與受害人的過錯程度所劃分的、在排除了受害人應當承擔的責任之後,依法應由車主和(或)司機所應承擔的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司機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
2、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3、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爲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爲從事僱傭活動。
4、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