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商標評審使用

撤三商標評審使用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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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答辯撤三的含義




    如何進行商標答辯撤三,首先要了解什麼是商標撤三。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四)項的規定,對於已經註冊成功(即已經合法取得商標註冊證書的)的商標,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爲由,進行撤銷通知。而商標註冊人在收到國家商標總局發出的《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後,需參考該同志背面的《提供商標使用證據須知》於兩個月內向國家商標總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內該商標在保護商品上的使用證據材料,或者證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稱爲商標答辯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