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賭博罪認定證據

刑法賭博罪認定證據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爲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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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屬於刑法哪章節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是否"以營利爲目的"是區別賭博罪與非罪關鍵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構成賭博罪的前提,不但必須具備直接故意的一般主觀要件,而且必須具備"以營利爲目的"的特別主觀要件。這裏的"以營利爲目的",指行爲人實施聚衆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爲業的行爲,是爲了獲取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行爲人獲取財物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抽頭漁利,二是開設賭場獲取非法收益,三是直接參賭獲利,四是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獲取回扣、介紹費等費用。司法實踐中,認定行爲人是否具有"以營利目的",主要根據行爲人實施賭博行爲的方式和上述獲利方式綜合判斷。"以營利爲目的"的有無,決定了行爲人是否構成賭博罪,也是區別賭博罪與非罪的關鍵。行爲人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雖然主觀上也有爲了贏取少量財物的獲利成分,但輸贏對其無所謂,或者意義不大,其主要目的是爲了消遣、娛樂,因此,不屬於"以營利爲目的"。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