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強制執行離婚賣房嗎

法院會強制執行離婚賣房嗎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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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法院可以強制賣房嗎

離婚時,如果雙方都不願意持有共同房產,可以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賣掉,所得房款雙方均分。萬不得已是不鼓勵由法院拍賣的,因爲拍賣有費用,而且價格也會偏低。
1、首先會讓雙方進行協商。
2、協商不成功的讓雙方叫價拍賣。獲得房產的一方補償另一方50%的錢;
3、都不要的,進行對外拍賣,每人拿50%的錢。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佣金: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