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期限屆滿後不能再延長

專利權期限屆滿後不能再延長
專利權期限屆滿後不能再延長
專利權是有期限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長。

《專利法》第42條發明專利的期限爲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爲10年,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專利法》第43條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專利法》第4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1、沒有按規定繳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專利法》第45條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爲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無效。

綜上所述,專利權的期限不但不能申請延長,而且在有效期內,還時刻面臨有效期提前終止和被宣告專利權無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