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爲檢察院證據不足該如何辦

法院認爲檢察院證據不足該如何辦
法院認爲檢察院證據不足該如何辦
民法院在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的公訴後,如果認爲案件的證據不足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人民法院經審理後,會依據具體的案情作出如下的判決:
1、案件犯罪事實清楚、犯罪證據充分的,認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作出有罪的判決;
2、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實不清楚的、犯罪證據不充分的,作出無罪的判決;
3、依據法律的規定認定犯罪嫌疑人無罪的,作出無罪的判決;
而在案件審理的階段,檢察機關認爲案件證據不足的,可以申請延期審理案件,對案件進行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補充偵的,應該在一個月內偵查結束。
綜上所述,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的時候,如果認爲檢察機關提交的證據不充分的,可以讓檢察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如果補充偵查後證據仍然不充分的,可以對被告人作出無罪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