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衆人物肖像權如何界定公衆人物肖像權透過以下特徵界定: 1、肖像權的基本利益是精神利益; 2、肖像權具有明顯的經濟利益; 3、肖像權是自然人專有的民事權利等。 公衆人物是人,是民法規定的民事主體的自然人,具有完完全全的民事主體資格,因此他們也具有普通公民肖像權的特點。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