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工傷鑑定不服怎麼辦

二次工傷鑑定不服怎麼辦
工傷鑑定第2次結果不服怎麼辦

二次工傷鑑定不服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再次鑑定。


目前我國對工傷鑑定次數是沒有限制的,理論上只要一方對二次工傷鑑定不服的,可以提出再次進行司法鑑定。如果因鑑定結論錯誤不服而要推翻,可以透過申請重新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