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戶口登記泉州

收養戶口登記泉州
戶口登記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寶寶早晚都是要上戶口的,給寶寶上戶口這件事宜早不宜遲。


拓展資料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的手續


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


1、結婚證;


2、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


3、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4、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


帶好以上資料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以上是關於生了孩子再登記結婚的後果,雖然生了孩子再結婚登記並沒有什麼嚴重的後果,但是爲了給孩子一個婚生子的身份,爲了在上戶口是剩一點麻煩,大家還是按照正常的步驟吧。先結婚後生子,遵守計劃生育,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大家多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