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文書書寫時間鑑定

進行文書書寫時間鑑定是用來確定文書是否真實,其中包括文書字跡的書寫時間,打印時間和印刷時間。文書時間鑑定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確定了文書中的某一個部分的時間,另一種是檔案中的所有內容是否是同時完成。

如何進行文書書寫時間鑑定

檔案製成時間檢驗即透過物理或化學的方法確定可疑文書的絕對或相對形成時間,從而確定該文書的真實性。檔案製成時間是指檔案的形式、內容等各個方面形成的時間範圍,包括檔案字跡的書寫時間,檔案打印與印刷時間,檔案物質材料生產時間,檔案蓋印時間,檔案裝訂時間,檔案發行與使用時間,以及檔案在使用、保管過程中的變化,因主觀因素變更其部分內容,或增加附加標記、註釋的時間總稱。檔案製成時間檢驗,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確定某一檔案或檔案中的某部分是什麼時間製成的,即檔案形成至今經歷了多少時間,多此稱爲檔案絕對製成時間。二是確定某一檔案的一部分與原文或某幾個檔案是否同時製成,即它們之間形成的先後順序,稱爲檔案相對製成時間。

1、打印文字、墨水字跡、印油的時間檢驗案件。打印文字、墨水字跡、印油的時間檢驗是指兩個方面,

一是要鑑定打印文字、墨水字跡、印油的絕對形成時間,即打印文字、墨水字跡、印油是何年、何月,或在哪個時間段形成的,此項鑑定不需要比對樣本;

二是要鑑定打印文字、墨水字跡、印油的相對時間,即比較兩份檔案或一份檔案的兩部分是否同時形成的。打印文字、墨水字跡、印油的絕對時間檢驗不需要比對樣本;相對時間檢驗,則需要收集檔案標稱時間的樣本和收集懷疑時間的樣本。檢驗檔案筆跡的書寫時間,則要求收集與檢驗字跡墨水相同類的墨水字跡材料,如含碳類簽字筆墨水或非含碳的染料類簽字筆墨水。同時要求送檢材料是在正常情況下儲存。印油的相對時間檢驗,目的是檢驗檔案上的印文或使用印油捺印的指紋是何時形成的,同樣要保證樣本印油與檢材印油的成份相同,儲存條件、形成條件基本相同。本鑑定中心目前主要採用注液溶解法、氧化比色檢驗法、電阻測定法等多種方法對文字的形成時間進行檢驗。

2、印章印文的時間檢驗可以用物理方法對印章印文的形成時間進行檢驗,即收集印章印文的歷時樣本,從印文歷時變化規律和留下的疵點特徵變化來判斷印文應該是在哪個時間段形成的,樣本檔案的時間密度越小越好。如提供與檢材日期相同年份和前後幾年的蓋有相同印章印文的納稅月報表、工商年檢報告、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紅頭檔案等樣本材料,調取原件有困難的可由鑑定結構派員現場掃描或拍照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