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執行書範文如何書寫?

一、民事判決執行書範文如何書寫?

民事判決執行書範文如何書寫?

申請人:XXXXXXXX,住 址:XX市XXXX號,法定代表人:XXX

聯繫電話:87XXXXXX

被申請人:XXX(身份證:XXXXXXXXX),男,漢族,19XX年2月出生,XX省人,XX市XXXX路XXX號XXX理髮店理髮師,現住XX市XXXX地下庫,聯繫電話,13XXXXXXXX

請求事項: 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84689.88元(租金35024.65元 滯納金46631.23元 訴訟費3034元)。

事實與依據: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XX市XX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於20XX年9月2日作出(XXXX)XX三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現該判決書已生效,但被申請人拒絕執行判決。爲此,特申請你院給予強制執行。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人簽章:

附:

1、(20XX)XX二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一份。

2、該民事判決書已生效的證明一份。

二、民事執行的流程?

1.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請。

2.法院受理審查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複議(對申請執行有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爲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5.採取強制措施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籤。名或者蓋章。

執行法院可以透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總而言之,在申請民事執行時,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法院透過調查之後判斷是否立案,對既符合立案標準又不執行賠償的損害人可以執行強制措施,要求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