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書生效後如何執行

刑事判決書生效後法院應當開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如若不明白,請諮詢相關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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