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如何書寫

一、仲裁裁決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如何書寫

仲裁裁決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如何書寫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標的)

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寫明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如判決書、人民法院的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決書、調解書等)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二、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期限

生效判決,從履行期滿2年內,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以上介紹瞭如何書寫仲裁裁決書強制執行申請書以及強制執行的期限,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當事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