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書怎麼寫

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書怎麼寫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書怎麼寫

強制執行申請書。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執行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某某人民法院

申請人:(名稱)

年   月   日

1.事實與理由部分。簡要地敘述原案情和處理結果,並說明現在的執行狀況同時要闡明強制執行的必要性。

2.請求目的。在敘述事實,論證理由的基礎上,提出具體、明確的請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規定的幾種執行措施,提出具體請求,以供人民法院考慮。

3.當事人欄,註明自然情況。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齡、民族、工作單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組織要列出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填寫要準確,特別是姓名(名稱)欄不能有任何錯字。地址要儘量詳細,具體到門號。最好註明郵編及通訊方式。

4.申請書尾部,當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簽字,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日期填寫要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