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還錢後怎麼減刑

詐騙罪還錢後怎麼減刑
詐騙罪還錢後怎麼減刑
詐騙罪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當犯罪嫌疑人實施了詐騙行爲,主動退還詐騙金額給受害人的,應在提出退回的同時期望受害人出具諒解書,主動退賠和獲得諒解,是法定從輕處罰情節。這裏要注意的是,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退賠應該全部退賠。
此外,如果尚未到案或者接到公安機關傳喚的電話,應該主動投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徹底悔罪,如實交代問題,以獲得自首的認定。如果是共同犯罪,交代問題應該交代自己參與的以及自己知道的同案參與的全部罪行。另外,如果有其他案件的線索,可以提供給公安機關,協助破案,以期獲得立功表現。自首和立功,是法定減輕處罰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