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的強制執行和判刑無關,強制執行過程中拒不配合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事故致人身損害的主要賠償項目爲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等主要項目。每年7月左右,各個省份會根據本地的統計數據公佈統一的標準。當事人需要根據自身的戶籍情況、傷殘等級、家庭成員中被撫養人情況、個人收入情況、住院治療護理情況等因素提供證據予以確定賠償數額。

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醫療費發票和清單、個人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家庭成員戶籍情況、交通費等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適用。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民事賠償的部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如果在法院強制執行的過程中,被執行人沒有做出任何違法行爲,肯定不會被判刑,若交通事故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判刑標準也是根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後果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