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 對子女撫育費的給付期限爲

父母離婚後 對子女撫育費的給付期限爲
離婚後子女撫育費的給付期限爲多久

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原則期限是指撫育費的給付一般至子女18週歲爲止。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後,按父母的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育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種情況,即是特殊期限適用的前提條件: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高中以下)的;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據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其撫育費。


一般來說,孩子的撫養費應該支付到孩子18週歲成年爲止。雖然理論上是這麼說,但是在實際的生活當中,夫妻雙方對孩子撫養費的支付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己處理。比如說,孩子18週歲以後,仍然在讀書,這種情況下,也是需要對孩子支付一定的撫養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