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全國社保問題異地轉移接續平臺

杭州全國社保問題異地轉移接續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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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移流程: 1、到原參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報銷關係暫停手續,並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出具《參保 憑證》。 2、由本人或用人單位攜帶《參保憑證》、轉移人員身份證及複印件到當前繳費區社保管理分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入。 3、區社保管理分局受理申請後,對符轉移接續條件的,由區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與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繫辦理轉移後續業務。 4、參保人員前往當前繳費區社會保險管理分局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係轉出業務,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轉移申請。 5、區社會保險管理分局接到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及身份證複印件後,爲其出具《參保憑證》。 6、參保人員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轉入申請後,將與本市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聯繫辦理轉移後續業務。 7、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沒有在杭州全國社保問題異地轉移接續平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