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轉移問題

關於社保異地轉移單位繳納部分12%的問題。單位繳費部分是否轉移,對於個人來說,沒有影響。因爲計算養老金時,不會用到單位繳費部分,不管單位繳費部分做不做轉移,你的退休待遇是一樣的,對於個人是沒有損失的。那爲什麼還要轉移單位繳費部分呢,主要是考慮到各個統籌地區基金收入平衡關係的問題,要體諒轉入地的基金支付壓力的問題,所以還要轉移單位繳費部分。轉移的時候,不是轉移單位繳費額的12%,而是轉移單位繳費基數的12%!單位繳費額等於單位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一般繳費比例爲20%,轉移12%,已經是一半多了。絕不是損失了88%。

異地社保轉移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併建賬及覈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覈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